在湖南省申请教育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准备相应材料,具体申请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户籍与学籍要求
申请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籍需在湖南省同一县(市、区)。
学生需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教育部门认可的院校正式录取,或为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经济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及基本生活费用。
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如实说明家庭经济状况。
其他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学生当年未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若父母因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无法承担,可由其他近亲属或自愿共同还款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替。
二、所需材料
首贷申请材料
申请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身份证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录取证明: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困难认定表: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续贷申请材料
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申请表:续贷学生需登录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思想、学习情况及贷款帮助,并打印申请表签字。
三、申请流程
注册与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账号并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导出打印《申请表》。
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现场办理(首贷)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提交材料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现场拍照完成身份认证。
线上办理(续贷)
续贷学生登录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贷款申请后,可选择线上签订合同。
待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收到回执验证码短信,登录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
高校回执录入
学生携带《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码到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老师登录系统录入学费、住宿费欠缴金额,完成回执确认。
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第三方代理机构统一开立学生个人账户,发放贷款至高校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剩余资金留存学生账户。
四、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学年最高20000元,最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25000元,最低1000元。
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还本宽限期为5年(毕业5年内仅需还息)。
五、注意事项
诚信还款:
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履行还款义务。逾期记录将录入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
毕业后需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就业信息等,若学籍变动(如升学、休学、退学)需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
政策调整:
如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已办理贷款的按原政策执行。
咨询渠道: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拨打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获取帮助。
湖南省教育贷款怎么申请?教育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教育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2025-07-18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