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及吉林省助学贷款流程与材料指南
一、吉林大学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交: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及有效身份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出具)
材料要求:需体现家庭经济状况,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或家庭收入说明等。
学院初审与汇总
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确认学生符合申请条件(如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努力等),初审通过后按学生类型分类报送:
本科生(含预科生)材料 →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研究生材料 → 研究生工作部
学校与银行复审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复审材料,确认无误后报送经办银行(如中国银行)审批。
审批重点:家庭经济状况、学籍信息、信用记录等。
签订借款合同与贷款发放
银行审批通过后,学生需通过指定渠道(如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完成线上签约。
贷款发放规则:
学费、住宿费:直接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由学校扣除后剩余金额退还学生。
生活费: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卡(需为贷款银行账户)。
贷款期限: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毕业确认与还款计划
毕业前,学生需与银行制定还款计划,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
继续攻读学位:可申请贴息,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展期手续。
休学/退学:需暂停贷款发放,休学期间可申请贴息。
二、吉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在线注册与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指定银行APP(如四川农信、中国银行),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预申请:首次贷款学生需通过系统预申请,未通过者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现场办理与材料提交
携带材料: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系统导出并签字)
未通过预申请者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办理地点:双方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合同签订与回执录入
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后,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逾期未录入:视为放弃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还款
学费、住宿费由银行直接划付至学校账户,生活费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还款方式:
毕业后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可申请提前还款(按实际期限计息)。
继续攻读学位者,可申请贴息展期。
三、吉林省助学贷款所需材料清单
材料类型具体要求
身份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需监护人身份证及书面同意书)
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济困难证明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残疾证等辅助材料
学籍证明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在校生)
申请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需签字确认)
共同借款人材料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贷款需共同借款人到场签字)
四、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校园地贷款通常每年9月集中申请,生源地贷款需在入学前完成办理。
信用记录:逾期还款将影响个人征信,毕业前需与银行确认还款计划。
政策变动:具体细则以学校或银行最新通知为准,建议提前咨询资助中心(如吉林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431-85168012)。
线上办理:部分银行支持手机银行全程操作,可减少现场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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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