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贷款申请指南(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
一、申请条件
学生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及基本生活费用。
当年未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资格
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若父母因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无法承担,可由其他近亲属或自愿共同还款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替。
预申请条件(可选)
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高中(含中职)或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材料
首贷申请材料
申请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身份证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若户口不在同一本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录取证明: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困难认定表: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如实说明家庭经济状况。
续贷申请材料
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申请表:续贷学生需登录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思想、学习情况及贷款帮助,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不超过200字),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签字。
其他材料
银行借记卡:首贷学生需准备一张用本人身份证开户的一类账户银行借记卡(部分地区要求)。
手机:用于接收验证码和完成身份认证(部分地区要求)。
三、申请流程
预申请(可选)
有需求的学生向所在高中学校提出预申请,特殊情况(如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可延至贷款办理前。
网上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申请表》。
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现场办理(首贷)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提交材料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现场拍照完成身份认证。
线上办理(续贷)
续贷学生登录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贷款申请后,可选择线上签订合同。
待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收到回执验证码短信,登录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
高校回执录入
学生携带《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码到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老师登录系统录入学费、住宿费欠缴金额,完成回执确认。
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第三方代理机构统一开立学生个人账户,发放贷款至高校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剩余资金留存学生账户。
教育贷款怎么申请?教育局贷款要什么条件,学生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2025-07-18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