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大学生贫困补助标准,西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2025-07-03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西藏自治区大学生贫困补助标准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一、西藏自治区大学生贫困补助标准

  (一)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

  一档(一等):4400元/生·年

  覆盖对象: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

  叠加补助:农牧民子女、边境县学生可额外享受专项补助(如农牧民子女每年增发1000-2000元)。

  二档(二等):3300元/生·年

  覆盖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单亲家庭、多子女上学、家庭成员长期患病)。

  三档(三等):2000元/生·年

  覆盖对象: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如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存在临时性经济压力)。

  研究生

  硕士生:6000元/生·年(不分档,全额发放)。

  博士生:13000元/生·年(不分档,全额发放)。

  (二)西藏自治区特色补助

  农牧民子女专项补助

  标准:部分院校在一等助学金基础上额外增加1000-2000元/生·年(如西藏大学对农牧民子女每年增发2000元)。

  发放方式:与助学金同步发放至学生社保卡。

  边境县学生专项补助

  标准:2000元/生·年(如日喀则市定结县、阿里地区札达县户籍学生)。

  发放方式:按学年发放,与助学金同步到账。

  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

  标准: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如师范类每年6600元)。

  覆盖范围:西藏籍考生报考区内高校指定专业。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标准:服务期满3年后,本专科生最高补偿24000元(分3年发放,每年8000元)。

  申请条件:到西藏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

  二、西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一)家庭经济状况认定

  收入标准

  农村学生: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拉萨市农村为660元/月,即年收入7920元以下)。

  城市学生: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如拉萨市城市为1095元/月,即年收入13140元以下)。

  财产认定

  无高档消费品:无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商品房、商业门店、价值5000元以上大型农机具。

  无高额存款: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3倍(如拉萨市农村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1980元)。

  消费水平

  无因经济困难导致子女辍学、放弃必要医疗治疗或奢侈消费行为。

  (二)认定流程

  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财产证明。

  特殊材料:残疾证、医疗票据、受灾证明、低保证或建档立卡证明。

  审核与公示

  初审:村委会(居委会)核查家庭经济状况。

  复核:乡镇(街道)审核材料真实性,必要时入户调查。

  审批:县级民政或教育部门综合评定贫困生档次。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贫困生序列。

  (三)动态管理

  年度复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变化需每年复核,不合格者调整档次或取消资格。

  退出机制:家庭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低保标准,或财产状况明显改善(如购买商品房、机动车),可退出贫困生序列。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主动申报:家庭情况变化(如收入增加、大病支出)需及时向学校或户籍地报告。

  政策咨询: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1-6599501)或校内资助办公室。

  提示:西藏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较大,一档助学金叠加地方补助后,部分学生年补助金额可达6400元以上(如4400元国家助学金+2000元边境县补助)。建议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申请,确保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全方位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