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已构建起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学段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奖、助、贷、勤、补、减(免)”及“绿色通道”等多元化资助形式,确保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以下是对该政策体系的详细解读:
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资助对象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简称“三类幼儿”)。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1300元,每名幼儿受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
(三)其他补助
海南户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除享受上述补助外,每生每年还按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已获得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资助项目
1. “一补”政策:对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2. 学杂费、课本费减免: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3. 住宿费减免:农村公办中小学免收住宿费;城市公、民办中小学按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减免住宿费。
(二)资助标准
1.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2000元。
2.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脱贫户学生、监测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子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3. 残疾学生特殊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且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学生给予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一)资助项目
1. 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补助。
2.
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求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其他困难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
(二)资助标准
1.
国家助学金: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平均资助标准提高为每生每年2300元,分两档执行,一档每生每年2800元、二档每生每年1800元,一档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资助人数的50%。
2. 免学杂费:公办学校减免学费、住宿费、作业本费、课本费;民办学校统一按照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420元给予减免学费。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一)资助项目
1. 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免学费:对所有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实行全免学费资助,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3. 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4.
住宿费减免:对全日制正式学籍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脱贫不稳定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相对稳定脱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等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减免住宿费。
5. 残疾学生资助:对中职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住宿费和教材费的政策。
6.
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对在特殊教育学校中职阶段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中职学生除外)。
(二)资助标准
1. 国家助学金: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资助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2300元。
2. 免学费:艺术类每人每年4000元,卫生类每人每年28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年2600元。
3. 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4. 住宿费减免:特困生免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5. 残疾学生资助:免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免教材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
6. 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
五、高等教育阶段
(一)资助项目
1. 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秀的本专科生。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
4.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
5.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6. “助苗行动”:三亚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贫困家庭大学生开展的资助项目。
(二)资助标准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两档,第一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3500元/人/年;第二档资助对象为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年。
4.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具体标准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5.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最高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最高每生每年25000元。贷款期限为学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为20年。
6.
“助苗行动”:考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新生每人5000元,历届在校生每人4000元;考上全日制大学专科应届新生每人4000元,历届在校生每人3000元。
六、申请与认定程序
(一)申请时间
学生资助项目按“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的原则,每年秋季学期开学1个月内,学生家长应积极主动向学校、班主任咨询,领取相关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交给班主任或学校资助部门。每年春季学期进行动态调整,新纳入或新增的贫困家庭学生可按流程在春季学期进行申请。
(二)认定程序
1. 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班级评议:班级组织评议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 学校复核: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认定。
4. 公示上报: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 资金发放: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打卡方式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七、政策实施与保障
(一)政策宣传与解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如学校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填报指导工作。
(二)资金管理与监督
各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定机制与精准资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据《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认定机制,强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确保资助对象准确无误。(资料整理: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海南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2025-06-2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