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该体系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各学段
2025-06-2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一、引言

  青海省高度重视教育公平,致力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该体系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各学段,通过多种资助方式,为贫困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助力他们实现求学梦想。

  二、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 资助对象:在全省县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具体包括西宁市、海东市城镇非贫困家庭学生(学前一年,即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以及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市、海东市农牧区、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学前三年,即大班、中班、小班)。

  2. 资助标准:西宁市、海东市城镇非贫困家庭学生年生均补助800元;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市、海东市农牧区、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年生均补助1200元。

  (二)资助意义

  学前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为贫困家庭儿童提供了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有助于缩小城乡、区域和贫富家庭儿童在学前教育方面的差距,为孩子们的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两免一补”政策

  1. 免学杂费:全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这一政策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了所有学生都能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2. 免教科书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保障了学生的学习需求,让贫困家庭学生无需为购买教科书而担忧。

  3. 寄宿生生活补助

  1. 补助标准:六州地区(海北、海南、海西、黄南、果洛、玉树)小学1700元/生/年,初中1900元/生/年;西宁、海东地区小学130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

  2. 作用:寄宿生生活补助有助于改善贫困寄宿生的生活条件,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

  4.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1. 补助对象:原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 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的50%,即六州地区小学850元/生/年,初中950元/生/年;西宁、海东地区小学650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

  3. 意义: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体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帮扶,确保他们也能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 补助标准:5元/生/天,全年按200天计,共1000元/生/年。

  2. 实施范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

  3. 作用:该计划通过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了学生的营养状况,有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习发展。

  (三)国家助学金

  1. 资助标准:平均2000元/生/年,分三档(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2. 评定方式:由学校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收入、财产、刚性支出等)和民主评议综合评定,优先保障一档学生资助。

  3. 意义:国家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体现了国家对教育公平的重视。

  (四)精准资助政策

  针对原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残疾学生等四类重点人群,提高补助标准。这一政策体现了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和重点扶持,确保他们能够得到更多的帮助。

  (五)残疾学生资助

  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额外补助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费等。这充分考虑了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学习和生活。

  (六)申请与认定流程

  1. 提交材料:学生需提交《青海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等)。

  2. 审核流程:学校初审 → 县级教育局复核 →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3. 动态管理:每学期复核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条件者停止补助。这一流程确保了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资助。

  (七)资金发放方式

  生活补助直接汇入学生银行卡,营养改善计划通过食堂供餐或发放餐券实施。这种发放方式方便、快捷,能够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准确地到达学生手中。

  四、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 资助标准:统一2000元/生/年(不分档,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同时,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部分地区和学校会进行分档发放,如西宁低保家庭高中生一档助学金3000元/年。

  2. 作用:国家助学金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经济支持,帮助他们缓解学费和生活费的压力。

  (二)免学杂费及教材费

  1.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

  2. 资助标准:免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免教材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

  3. 意义:免学杂费及教材费政策减轻了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学习。

  (三)“雨露计划”

  1. 资助对象:脱贫家庭学生。

  2. 资助标准:额外补助3000元/生/年(需符合条件)。

  3. 申请与审核:学生通过“雨露信易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或通过提交纸质件的方式向其生源地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进行线下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申报和审核。

  4. 作用:“雨露计划”为脱贫家庭学生提供了额外的资助,有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四)国家助学金分档标准

  青海省贫困生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具体标准由学校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民主评议综合评定,优先保障一档学生资助。这种分档标准能够更加精准地满足不同困难程度学生的需求。

  五、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

  1. 资助对象:中职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全部在校中职学生。

  2.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

  3. 作用:免学费政策让更多学生能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高了职业教育的普及率。

  (二)免费教材政策

  1. 资助对象: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

  2.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400元标准免费提供教材。

  3. 意义:免费教材政策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保障了学生的学习需求。

  (三)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1. 资助对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2. 资助标准:年生均1200元。

  3. 作用: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有助于改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四)国家奖学金

  1. 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生(含技工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 意义:国家奖学金激励了中职学生努力学习,追求卓越,培养了更多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六、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

  1. 国家奖学金

  1. 资助对象:本专科生8000元/生·年,研究生30000元/生·年(需成绩优异)。

  2. 意义:国家奖学金奖励了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他们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2.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成绩优秀者),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3.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再通过助学贷款等补缴学费,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4. 校内资助

  1. 勤工助学岗位:时薪不低于15元,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收入。

  2. 临时困难补助:最高5000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突发困难。

  5. 国家助学金

  1.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平均3300元/生·年,研究生硕士6000元/生·年、博士13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 发放时间:本专科生按学期发放,秋季学期11月底前,春季学期4月底前;研究生按月发放,每月500—1000元(具体由学校规定)。特殊情况如新生首次助学金可能延迟至12月发放,因贷款到账时间差异。

  6. 学费补偿:应征入伍学生补偿学费,本专科生每年最高16000元,减轻了应征入伍学生的经济负担。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最高16000元/生/年,研究生20000元/生/年(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2. 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可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3. 作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资金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三)动态调整机制

  每年9月重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的学生可能降档或退出资助,突发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随时申请临时救助。这一机制确保了资助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地区差异政策

  六州地区(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海西)高中助学金一档标准提高至3500元/生·年,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增加200元/生·年。地区差异政策考虑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七、政策实施与保障

  (一)政策宣传与解读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如学校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填报指导工作,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资助政策的内容和申请流程。

  (二)资金管理与监督

  各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定机制与精准资助

  青海省依据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民主评议综合评定资助对象,优先保障一档学生资助,实现了精准资助。通过精准认定,确保了资助资金能够真正帮助到最需要的学生。

  八、结论

  青海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保障教育公平、助力学生成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体系覆盖全学段,通过多种资助方式,为贫困学生提供了经济支持,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同时,政策的精准实施和动态调整,确保了资助资金能够真正帮助到最需要的学生。未来,青海省应继续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和资金监管,提高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和透明度,为更多贫困学生提供帮助,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资料整理: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