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为贫困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025-06-2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一、引言

  浙江省高度重视教育公平,致力于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资助,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浙江省已构建起一套全面、精准且具有创新性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为贫困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政策体系概述

  浙江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数字赋能、精准帮扶”的立体化资助网络。政策体系涵盖“奖、贷、助、补、减、勤、免”等多个方面,通过国家资助、省级补助、高校特色资助以及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和发展机会。

  三、各学段资助政策详解

  (一)学前教育阶段

  1. 教育券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获得每年3000元的保教费补助。这一政策有效减轻了贫困家庭在学前教育阶段的负担,让更多孩子能够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2. 申请流程:家长需向孩子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交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幼儿园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上报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幼儿园,由幼儿园直接减免幼儿的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

  1. “两免一补”政策

  1. 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学生无需为基本的学习费用担忧。

  2.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年1500元。这一补助为寄宿生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

  3.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年7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设立,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得到帮助。

  2. 营养改善计划: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标准为每年600元左右。营养改善计划有助于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3. 申请流程: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通过家访、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确定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学生社保卡或银行卡。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 国家助学金

  1.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4500元/生·年,二档3300元/生·年,三档2800元/生·年。资助标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档,确保资助资金能够精准投放。

  2. 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

  2. 免学杂费政策

  1. 公办高中: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全部学费。这一政策为贫困家庭学生减轻了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

  2. 民办高中:按当地公办高中学费标准补助,超出部分需学生自付。

  3.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 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最高每生每年16000元,研究生最高每生每年20000元。从2025年起,贷款对象范围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中等收入及以下家庭学生,进一步扩大了资助覆盖面。

  2.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贴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学生提供了资金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4. 申请流程:学生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入学时,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贷款资金将直接发放至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 免学费政策:所有中职学生免除学费,这一政策提高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让更多学生能够选择职业教育。

  2. 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学生可获得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中职学生提供了经济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3. 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可申请每年6000元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激励了中职学生努力学习,追求卓越。

  4. 校内资助:学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支持。

  5. 申请流程:学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宣传让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学生社保卡或银行卡。

  (五)高等教育阶段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激励了高校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2.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对象与国家奖学金类似,但名额分配更侧重于本省高校学生。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为优秀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奖励机会。

  3.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5.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最高每生每年16000元,研究生最高每生每年20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贴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资金支持。

  6.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本专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7. 高校特色资助

  1. 隐形餐补: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记录,每月向特困生餐卡自动充值100—200元,无需学生申请。隐形餐补体现了资助的人性化和精准化。

  2. 勤工助学:时薪不低于22元/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优先安排贫困生,提供“助管”“助研”等岗位。勤工助学为学生提供了锻炼自己的机会,同时也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3. 发展性资助:如“启梦计划”资助海外交流、科研实践经费,“职慧课堂”免费培训求职技能,优先推荐名企实习等。发展性资助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支持。

  8. 社会捐助:企业与高校合作设立专项基金,如浙江大学“校友助学基金”,资助标准为2000—5000元/生·年,定向资助贫困生。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助学计划”等项目,资助标准为1000—3000元/生·年。社会捐助为贫困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资助渠道。

  9. 申请流程:新生入学时,随录取通知书附有《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学生社保卡或银行卡。对于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等奖励项目,学校会组织评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评选。

  四、特殊群体专项政策

  1. 残疾学生: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额外获得3000—5000元/年的专项补助。残疾学生专项补助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支持。

  2. 低保边缘家庭:可申请“教育扶贫健康保险”,覆盖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风险。教育扶贫健康保险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提供了保障。

  3. 山区26县学生:高中生资助标准上浮20%,大学生增加就业帮扶。山区26县专项政策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五、政策实施与保障

  (一)政策宣传与解读

  1. 多渠道宣传:构建“多部门协同、多媒体融合、多渠道联通”的资助宣传矩阵,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加强资助政策、资助工作、资助队伍、资助成效宣传。

  2. 政策宣讲活动:继续组织“政策宣讲面对面”等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短信宣传与核实,推动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不折不扣落实”。

  (二)资金管理与监督

  1. 规范资金管理:做好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分配、预算编制和资金清算,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2. 绩效评价:省级开展省属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及资助资金绩效评价,市县教育部门加强所属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资助对象认定与管理

  1. 认定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因灾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2. 申请材料:学生需提交《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等复印件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

  3. 审核公示: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异议申诉。

  4. 动态管理:每学期复核家庭经济状况,突发困难可随时申请临时补助,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需主动申请退出。

  (四)资助育人工作

  1. 发展性资助育人行动计划:实施“发展性资助育人行动计划”,完善“助困兜底+发展提升”资助模式,推动学校加强资助育人与体育、美育、劳育、创新创业教育等资源的融合。

  2. 多方协同育人:发挥多方协同优势,将资助育人深度融入“三全育人”“家校社协同育人”大格局。以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诚信感恩励志教育。

  3. 家访工作:各地各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全覆盖。

  4. 辅导员育人引导:推动各高校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资助过程中的育人引导作用。

  (五)资助工作队伍建设

  1. 分层分类培训: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强化分层分类培训,提升资助队伍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2. 专家库建设:充实优化学生资助工作专家库,更大发挥资助专家在浙江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中的政策研究咨询、项目评审论证、队伍建设培训等支撑和参谋作用。

  3. 研究交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资助政策、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学生资助研讨和典型交流,互学互鉴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4. 典型宣传:加强资助工作典型单位和个人事迹宣传,增强资助队伍荣誉感、成就感。

  六、政策成效与展望

  浙江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每年资助学生超660万人次,资助金额逾40亿元,有效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让更多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资助政策也促进了教育公平,提高了教育质量,为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人才。

  展望未来,浙江省将继续优化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奖优助困力度,提高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资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通过不断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资助服务,助力他们实现人生梦想,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赋能助力。(资料整理: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