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劳动能力的界定及失去劳动能力申请低保的相关说明
一、缺乏劳动能力的界定
缺乏劳动能力通常指因身体、精神等原因无法从事正常劳动,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长期重度残疾
肢体残疾达到二级及以上,无法进行基本体力劳动。
视力残疾达到一级,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严重疾病
患严重心脏病、晚期癌症等,经治疗仍无法恢复劳动能力。
精神类疾病
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等,病情不稳定,无法正常完成工作任务。
年老体弱
年龄较大且身体机能严重衰退,无法适应劳动要求。
工伤致残
因工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
智力障碍
智商水平低,无法理解和完成劳动指令,缺乏独立劳动能力。
二、失去劳动能力的标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包括以下情形: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心功能严重受损
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
经治疗无效。
严重贫血
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
消化系统严重疾病
全胃切除、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肝功能严重受损,无法恢复。
精神障碍
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痴呆、妄想、幻觉等症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
三、失去劳动能力能否申请低保
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可以申请低保,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需提供收入证明、财产状况等材料,经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审核。
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
或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
特殊困难群体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以及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等,可直接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四、申请低保的流程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审核调查
相关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劳动能力。
公示认定
对拟纳入低保的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发放低保金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低保范围,按月发放低保金。
五、注意事项
动态管理:低保资格需定期复核,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可能被取消资格。
虚假申报责任: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低保资格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政策差异:各地低保标准、申请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缺乏劳动能力如何界定?失去劳动能力的标准,失去劳动能力能申请低保吗
2025-04-10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