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劳动能力如何界定?失去劳动能力的标准,失去劳动能力能申请低保吗
2025-04-10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缺乏劳动能力的界定及失去劳动能力申请低保的相关说明

  一、缺乏劳动能力的界定

  缺乏劳动能力通常指因身体、精神等原因无法从事正常劳动,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长期重度残疾

  肢体残疾达到二级及以上,无法进行基本体力劳动。

  视力残疾达到一级,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严重疾病

  患严重心脏病、晚期癌症等,经治疗仍无法恢复劳动能力。

  精神类疾病

  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等,病情不稳定,无法正常完成工作任务。

  年老体弱

  年龄较大且身体机能严重衰退,无法适应劳动要求。

  工伤致残

  因工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

  智力障碍

  智商水平低,无法理解和完成劳动指令,缺乏独立劳动能力。

  二、失去劳动能力的标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包括以下情形: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心功能严重受损

  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

  经治疗无效。

  严重贫血

  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

  消化系统严重疾病

  全胃切除、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肝功能严重受损,无法恢复。

  精神障碍

  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痴呆、妄想、幻觉等症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

  三、失去劳动能力能否申请低保

  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可以申请低保,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需提供收入证明、财产状况等材料,经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审核。

  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

  或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

  特殊困难群体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以及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等,可直接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四、申请低保的流程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审核调查

  相关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劳动能力。

  公示认定

  对拟纳入低保的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发放低保金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低保范围,按月发放低保金。

  五、注意事项

  动态管理:低保资格需定期复核,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可能被取消资格。

  虚假申报责任: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低保资格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政策差异:各地低保标准、申请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