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五类人员指的是哪五类,五类人群是指什么,民政三无人员是哪三无?
2026-04-0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低保五类人员

  低保五类人员通常指民政部门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中重点关注的五类人群,具体包括:

  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他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

  其他低收入人口:指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五类人群

  “五类人群”这一表述并非一个具有统一、固定指向的术语,其具体含义因政策背景和语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民政领域,它可能指上述的低保五类人员,也可能指其他根据特定政策或地区需要而划分的五类困难群体。例如,在医疗救助政策中,五类人群可能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

  民政三无人员

  民政三无人员通常指由民政部门收养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公民,现通常被称为特困人员。具体来说:

  无劳动能力:主要指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符合特定残疾等级和类别的残疾人(如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等)。

  无生活来源: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如不能拥有机动车辆、人均存款不能超过一定倍数低保标准、不能有经营性房屋、不能拥有多套住房等)。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指没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如特困人员、60岁以上的低保对象、70岁以上的老年人且收入低于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重度残疾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