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管理5类人群有哪些?民政六类人员,民政六类人员指的是什么
2026-04-0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在民政领域,五类人员并非一个具有统一、固定指向的术语,其具体含义因政策背景和语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不过,在低收入人口监测和救助帮扶的语境下,民政部门重点关注的五类人群通常包括:

  低保对象: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贴。

  特困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由政府提供供养服务。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人员。这类群体易因突发情况返贫致贫。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刚脱贫但不稳定或边缘户,这类人群需要持续关注以防止其再次陷入贫困。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骤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例如,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医疗费用高昂,或遭遇自然灾害导致财产损失严重。

  民政六类人员则可能指在特定政策或地区中,民政部门进一步细分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六类群体。这些群体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刚脱贫但不稳定或边缘户,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

  农村低保户:民政部门认定的符合低保条件家庭,每月领取低保金。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由民政部门认定。

  因病因灾等刚性支出大或收入骤减的严重困难家庭:因疾病、灾害等导致支出远超收入,由乡村振兴部门会同认定。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生活困难,由民政部门认定。

  未享受住房保障的其他脱贫户:稳定脱贫但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且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脱贫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