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贫困类别时,需根据个人或家庭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政策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选择。以下是具体指导:
一、常见贫困类别及适用对象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适用对象:曾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家庭(现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说明:若家庭已脱贫但仍在巩固期,或存在返贫风险,可优先选择此类。
低保家庭
适用对象: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说明:需提供低保证或民政部门证明。
特困供养人员
适用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成年人。
说明:包括“五保户”“孤儿”等,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残疾学生或家庭残疾
适用对象: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持有残疾证(一级至四级)。
说明: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
适用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说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灾因病致困家庭
适用对象: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说明:需提供医疗证明、灾害损失证明等。
其他类型
适用对象:未纳入上述类别,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如单亲家庭、多子女同时上学、父母失业等)。
说明:需附详细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二、填写原则与建议
真实准确
严禁虚报类别,需与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如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等)。
示例:若家庭持有低保证,则填写“低保家庭”,而非选择“其他”。
优先选择最符合的类别
若符合多个类别(如既是低保家庭又是残疾学生),通常选择政策倾斜力度最大或最直接相关的类别。
示例:低保家庭中的残疾学生,可优先填写“低保家庭”,若政策明确残疾学生优先,则填写“残疾学生”。
“其他”类别的使用
仅当无明确对应类别时填写,并需附详细说明(如家庭成员患重病、父母失业等)。
示例:家庭因父亲患癌症导致经济困难,可填写“其他”并说明“父亲患恶性肿瘤,自费医疗费用高昂”。
参考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对贫困类别的划分可能略有差异(如部分地区将“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分开),需以当地资助政策为准。
建议:填写前咨询学校资助中心或当地教育局,确认分类标准。
三、填写示例
场景推荐填写内容备注
家庭持有低保证低保家庭需附低保证复印件
学生本人为残疾人残疾学生需附残疾证复印件
家庭为原建档立卡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附建档立卡证明
父母失业且无收入其他(附说明:父母双失业)需提供失业证明或社区情况说明
烈士子女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
证明材料齐全:填写类别后,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医疗发票等),否则可能影响资助申请。
动态更新: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如脱贫、新患重病等),需及时向学校或资助部门申请更新类别。
避免模糊填写:如“贫困”“困难”等非标准类别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务必选择政策规定的具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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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