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困难户需要的材料,困难户办理流程,办困难户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2025-12-0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办困难户需要的材料:

  通用材料:

  身份与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证明身份和户籍情况。

  家庭经济状况声明书:需签字同意政府核查存款、房产等信息,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

  手写申请书:简要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如“孩子重病住院,花光所有积蓄”等。

  按类型补充材料:

  收入证明:

  有正式工作单位:需单位出具收入情况证明,并附带近半年或一年度银行工资性发放明细表(通过银行发放)或财务做账的工资发放明细表(不通过银行发放),明细表需有负责人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无正式工作单位或打零工:需用工单位(老板)出具收入情况证明,并附带相关工资明细。

  农业家庭:提供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者租赁合同,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证明。

  健康与残疾证明: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的,需出具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残疾的,需出具残联部门残疾证明。

  教育证明:本科(包含)以下学生在校的需提供在校证明,毕业后3个月以内没就业的按无收入计算,之后没有就业的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收入计算,就业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婚姻状况证明:单亲家庭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其他特殊情况证明:如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不能从事劳动或无劳动能力的证明;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需提供《赡、扶(抚)养义务人家庭收入申报表》及其家庭成员相关有效收入证明材料;非本地户口申请的,在部分省份需老家村委会开“未享受救助证明”,避免重复申请。

  困难户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已办理居住证的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需填写《委托授权书》。

  线上申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陕西民政通”等平台提交申请(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受理与信息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其入户开展调查审核,同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如民政部门。

  相关部门出具反馈核查结果。

  初步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结合核对报告,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入户调查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提交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公示与民主评议:

  对拟纳入救助范围的人员,在村务公开栏进行7天公示。

  公示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3个工作日内进行村级民主评议。

  审核确认:

  经办机构上报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初审意见和民主评议材料,领导小组召开审核确认会。

  自受委托受理核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确认意见(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入户抽查。

  批准后下月发放困难户资金。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批,大额临时救助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办困难户需要的条件:

  收入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例如,某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376元,城市每人每月670元。

  对于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对于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同期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及护理支出以及因意外事件等产生的生活必需费用等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同时符合当地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财产状况。

  特殊条件:

  特困人员:持有本省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等条件。其中,无劳动能力的情况包括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等。

  急难型救助:突发火灾、车祸或家人重病等紧急情况,可先拿救助再补材料。

  支出型救助:因医疗费、学费等支出压得喘不过气,根据自付部分按比例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