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身份证明: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经济状况声明:
详细陈述家庭经济状况的声明书,需手写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无劳动能力证明: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额外证明。
持有残联核发的一级肢体残疾或二级智力/精神残疾证明的未成年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经医疗机构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病例需提供鉴定证明。
无生活来源证明: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特困人员财产限定条件的证明,如家庭收入证明、财产申报表等。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能力证明: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证明,如法定义务人死亡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的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明:
孤儿学生需提供《孤儿证》复印件。
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低保证或低保证上有申请者信息、有效期内(低保证上有盖今年的章或者银行流水复印件)的低保证复印件。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供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扶贫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的包含申请人家庭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截图原件。
烈士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或直接供养人持有的在有效期内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
遭受重大疾病或自然灾害的学生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灾害损失证明等。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上述证明材料。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受理机关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审核与公示:
审核通过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纳入供养范围。
注意事项:
证明材料需为原件,且详细、不可过于简短。
证明材料需加盖乡镇一级或以上的公章,并落款为申请年度范围内的时间。
不可涂改证明材料。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需每年复核,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可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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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