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学生午餐补助标准国家规定,学生午餐国家有补助吗?
2025-10-10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农村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及学生午餐国家补助情况如下:

  一、农村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

  国家基础标准: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基础膳食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在校时间约200天计算,总补助为1000元/年。

  覆盖范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实施方式:补助资金以等值优质食品形式发放,如热餐、牛奶、鸡蛋等,不得直接发放现金。

  地方提高标准案例:

  厦门市同安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按每生每天10元(全年不超过2000元)标准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天6元(全年不超过1200元)标准补助。

  包头市青山区:小学每生每天5元,初中每生每天6元,一年按200天补助,所需资金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按照1:2比例承担。

  新疆阿克苏地区: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自治区农村学生营养餐膳食补助标准在国家补助每生每天5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元,即每生每天7元。

  二、学生午餐国家补助情况

  国家补助政策:

  学生午餐国家有补助,主要通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

  补助资金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确保学生获得营养均衡的午餐。

  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

  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严禁挪用、挤占、截留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坚决杜绝财政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

  地区差异与具体执行:

  不同地区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助标准,如厦门市同安区、包头市青山区、新疆阿克苏地区等。

  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需遵循国家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