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及时间,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程序手续怎么办?
2025-08-19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贫困生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及时间(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

  一、申请时间

  办理时间:每年7月中旬至9月初(具体时间以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贷款发放时间:每年11月中旬左右(银行处理完成后发放至学生账户)。

  二、申请条件

  学生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需持有身份证);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及基本生活费;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或研究生;

  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的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不可同时申请生源地和校园地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

  原则上为父母,若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

  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户籍与学生本人在同一县(市、区)。

  三、申请流程

  (一)首次申请(首贷)

  预申请(针对新生):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通过原就读高中参加预申请(由学校组织安排)。

  往届学生需提供在大学期间享受过助学金或其他困难资助的证明材料。

  在线注册与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

  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现场办理: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签订贷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高校报到与回执录入:

  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通过“绿色通道”缓缴学费。

  高校老师需在当年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验证码。

  贷款发放:

  贷款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资金可提取作为生活费使用。

  (二)续贷申请

  线上办理(推荐):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并提交申请。

  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签订电子合同。

  无需前往现场,全程在线完成。

  现场办理: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若需更换共同借款人,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需一同前往现场办理。

  四、注意事项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5000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在校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利息与还款:

  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自行承担;

  毕业后5年内为还本宽限期,只需偿还利息;

  还款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APP或POS机刷卡完成。

  防骗提醒:

  助学贷款办理全程零收费,无需缴纳任何保证金或手续费;

  警惕要求“先汇款”“索要银行卡密码或短信验证码”的诈骗行为。

  五、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学校或当地教育局查询具体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