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助学贷款申请流程(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
一、申请前准备
确认申请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或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及必要生活费;
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当年未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选择共同借款人:
原则上为父母,若父母因残疾、患病等丧失劳动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若借款学生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需为其监护人,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完成预申请(针对新生):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通过原就读高中参加高中预申请;
往届学生需出具在大学期间享受过助学金或其他困难资助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首贷):
注册与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
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现场签订贷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续贷申请:
线上办理: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
提交续贷申请,进行线上签约(需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
无需前往现场,全程在线完成。
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若需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借款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现场办理。
三、高校审核与贷款发放
高校录入回执:
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老师需在当年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验证码;
逾期未录入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
贷款资金一般于11月中旬左右发放至学生指定账户(如平安口袋银行APP网络账户);
贷款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资金可提取作为生活费使用。
四、注意事项
贷款额度与年限: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5000元;
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在校学习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防骗提醒:
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全程零收费,无需缴纳任何保证金、手续费;
警惕要求“先汇款”“索要银行卡密码或短信验证码”的诈骗行为;
如遇可疑情况,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咨询县级学生资助部门。
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或当地教育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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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