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助学贷款申请与发放指南
一、吉林省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身份与户籍要求
申请人需为吉林省内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或预科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需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户籍均在吉林省内。
经济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住宿费及基本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包括:
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学生。
信用与行为要求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未办理高风险信用卡(如有信用卡,需银行出具无收入证明、无担保说明)。
其他要求
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学生,需在毕业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或贴息延期手续。
二、吉林省助学贷款申请步骤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办理时间
每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具体以县级资助中心通知为准)。
续贷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系统远程办理。
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系统打印)。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续贷:
无需提交材料,直接通过线上系统签订合同。
办理流程
首次贷款: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申请表。
携带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签收《受理证明》,开学时交至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录入回执。
续贷:
登录系统或APP,选择“远程续贷”功能。
完成身份验证,签订电子合同。
高校录入回执后,贷款自动生效。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
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申请(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及书面同意书)。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向所在学院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学院初审: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签署初审意见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银行审批:学校将复审通过的材料报送经办银行审批。
签订合同:银行审批通过后,学生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发放:银行按学年将贷款直接划入学校指定账户,学校扣除学费、住宿费后,剩余金额划入学生账户。
三、吉林省助学贷款发放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发放时间通常为11月中旬至12月初。
贷款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划付至学校账户,学校扣除学费、住宿费后,将剩余金额退还至学生指定账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学年开学后1-2个月内(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贷款资金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学校账户,学校按流程处理后发放至学生。
发放流程
学费、住宿费:直接划入学校账户,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扣缴。
生活费:剩余金额按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学生个人账户(如按月或按学期发放)。
吉林省学业贷款怎么申请?吉林省助学贷款怎么办理,吉林省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2025-07-1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