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步骤
一、政府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身份与户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生源地助学贷款要求)。
经济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包括:
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及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信用与行为要求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其他要求
未办理高风险信用卡(如有信用卡,需银行出具无收入证明、无担保的说明)。
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步骤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如下: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步骤
提出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准备材料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初审
学校审核材料真实性,签署初审意见,并提交至经办银行。
银行审批
银行调查核实申请资料,确认贷款总量未超学校控制额度后,批准贷款申请。
签订合同
学校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并提交银行。
贷款发放
学费、住宿费直接划入学校账户;生活费按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学生个人账户。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步骤
预申请(可选)
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向所在高中学校提出预申请,对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学生预申请时间可延至贷款办理前。
网上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准备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需准备: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续贷学生无需准备材料,可直接线上办理。
现场办理(首次贷款)
首次贷款学生(包括高校录取新生、在校生)通过预约平台预约办理时间,携带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签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线上办理(续贷)
续贷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申请当前学年贷款,选择远程签订合同。
高校录入回执
开学时,贷款学生持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学生资助中心,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后发放贷款到指定账户,学校在扣除学费、住宿费后,结余部分学生可用于弥补生活费。
怎么申请助学金贷款?政府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步骤
2025-07-1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