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及大学生资助政策详解
一、西藏自治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西藏自治区遵循国家统一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对部分群体进行倾斜,具体标准如下:
(一)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全国统一标准
平均3300元/生·年,分2-3档发放:
一等:4400元/年(重点保障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学生)
二等:3300元/年
三等:2200元/年
覆盖范围:全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覆盖率约30%。
西藏自治区特色倾斜
农牧民子女:部分院校在一等助学金基础上额外增加1000-2000元/年。
边境县学生:部分地区可叠加享受2000元/年专项补助(需户籍在边境县)。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国统一标准
硕士生:6000元/生·年
博士生:13000元/生·年
覆盖范围:全区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西藏自治区特色补助
科研补助:部分高校对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生提供额外津贴(如每月500-1000元)。
二、西藏自治区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西藏对大学生实行“奖、助、贷、勤、补、免”多元化资助,覆盖学费、生活费、就业帮扶等全链条需求,重点向农牧民子女、脱贫家庭学生倾斜。
(一)国家层面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
标准:8000元/生·年(特别优秀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标准:5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额度:本专科生最高16000元/年,研究生20000元/年。
贴息: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申请:通过户籍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需共同借款人)。
(二)西藏自治区特色资助项目
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到西藏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的毕业生。
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8000元,研究生1.2万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西藏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
对象:报考区内高校师范、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的西藏籍学生。
标准: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具体标准按专业类别区分,如师范类每年6600元)。
农牧民子女补助
对象:区内高校就读的农牧民家庭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如部分院校提供1000-3000元不等)。
边境县学生专项补助
对象:来自边境县(如日喀则市定结县、阿里地区札达县等)的大学生。
标准:额外生活补助(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部分地区可达2000元/年)。
(三)校内及社会资助
勤工俭学:校内设置固定岗位(如图书馆助理、行政辅助),时薪不低于12元。
临时困难补助:因突发疾病、灾害等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500-5000元一次性补助。
企业奖学金:部分企业(如西藏银行、中国移动西藏公司)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三、申请流程(以国家助学金为例)
提交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户口簿、低保证/脱贫证明、残疾证等复印件。
新生:录取通知书、高考加分审核表(如适用)。
在校生:上一年度成绩单、获奖证书(如申请励志奖学金)。
审核与公示
高校成立评审小组,结合家庭情况、消费记录、民主评议等综合评定。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资助范围。
资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至学生社保卡(如每月330元,分10个月发放)。
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政策动态调整:资助标准可能随经济水平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材料真实性: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责。
咨询渠道:
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91-6599501
各地市教育局资助科(如拉萨市:0891-6323703)
区内高校资助中心(如西藏大学:0891-6405073)
提示:建议学生入学后主动联系学校资助中心,了解西藏特色资助项目及校内勤工俭学岗位,确保“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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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