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工作方案
一、政策依据
国家政策: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地方政策:结合本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实施细则》及年度工作通知。
二、资助对象与标准
资助对象
优先类:建档立卡、低保家庭、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
普通类: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意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
“两免一补”:
免学杂费: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全额减免。
免教科书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生活补助:
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地方专项补助:如营养餐计划(5元/生·天)、校车费用减免等。
三、工作流程及内容
(一)宣传动员
方式:
开学初通过家长会、班级群、学校公众号发布《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告知书》。
设立咨询台,解答家长疑问。
重点:
明确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如低保证、残疾证)、截止时间。
强调“不公开、不比较”,保护学生隐私。
(二)申请与材料提交
必交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监护人签字)。
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选交材料:
收入证明、债务清单、重大支出凭证(如住院发票)。
(三)审核与公示
班级初审:
班主任核实材料真实性,按困难程度排序,填写《班级推荐名单》。
学校复审:
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如民政比对结果)确定名单。
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仅含学生姓名、年级、资助类别(不公示证件号)。
设举报电话/邮箱,匿名投诉由校长直接核查。
(四)资金发放
发放方式:
生活补助:通过监护人银行卡直接发放(需提供本人银行卡)。
实物发放:如校服、学习用品,需家长签字领取并留存照片。
发放时间:
春季学期5月底前,秋季学期11月底前完成发放。
(五)动态管理
定期回访:
班主任每学期末通过电话/家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变化。
对突发困难学生(如重大疾病)启动临时补助流程(一次性500-2000元)。
系统更新:
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如脱贫、低保取消等)。
(六)监督与反馈
内部监督:
财务人员每学期核对资金发放记录与银行流水。
领导小组随机抽查10%的资助对象进行家访。
外部监督:
配合上级部门年度审计,提供完整档案(含申请表、公示材料、发放凭证)。
公开投诉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宣传与教育
感恩教育:
开展“资助伴我成长”主题班会,引导学生珍惜机会、回报社会。
组织受助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如校园环保、助老活动)。
诚信教育:
申请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隐瞒信息将取消资格并追责。
四、应急预案
突发困难处理:
家长提交临时困难申请→班主任24小时内上门核实→领导小组3日内审批。
舆情应对:
统一由校长对外回应,避免泄露学生隐私。
对恶意投诉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学校声誉。
五、工作要求
保密原则:
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学生家庭信息。
痕迹管理:
保存申请表、公示照片、发放记录等至少5年。
培训考核:
每年对班主任、财务人员进行资助政策培训,考核通过后上岗。
方案亮点
精准性:结合全国资助系统数据与实地走访,避免“虚假贫困”。
透明度:从申请到发放全流程留痕,接受多方监督。
人文关怀:对残疾学生提供上门服务,对受助学生隐私严格保密。
注意事项
避免现金交易:所有资助需通过银行转账或实物发放,勿向个人转账。
合规性:通过“慈善中国”平台(http://cishan.chinanpo.gov.cn/)核实合作机构资质。
动态调整:每学期根据学生家庭变化调整资助名单,确保“应助尽助”。
本方案需根据地方政策调整,建议与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最新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及内容有哪些?
2025-04-28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