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学费资助政策及其标准,以下是根据教育部等官方渠道整理的信息:
一、免学费资助政策
公费师范生: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一定金额(具体金额可能随时间调整,需参考最新政策)。
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二、大学学费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注意:此标准已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原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一定范围内(如2000—4500元或2500—5000元,具体依最新政策而定)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或原标准3300元,依最新政策而定)。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部分政策调整前为5000元,但已根据最新政策上调)。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一定数量(如6万名,但最新政策已翻倍至12万名)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大学生学费资助政策
除了上述免学费和助学金、奖学金政策外,大学生还可以享受以下学费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
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根据政策调整,如最新政策已将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20000元,研究生提高到25000元。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一定基点执行(如减70个基点)。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根据政策调整,如最新政策已提高到每生每年不超过一定金额(如20000元或25000元,依学历层次而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如滋蕙计划):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针对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综上所述,大学生学费资助政策涵盖了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和校内资助等多个方面,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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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