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困难家庭资助标准,国家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2024-07-3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中小学困难家庭资助标准以及国家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中小学困难家庭资助标准

  1. 学前教育

  资助对象: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 义务教育阶段

  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3.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含城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学生免学杂费。

  资助标准:从2023年秋季开始,新生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县域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100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200元。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全省普通高中新生按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免学杂费,老生则按原免学杂费标准免除,即每生每年200元至800元不等。

  二、国家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是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已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学生制定的一系列资助措施。除了上述提到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给予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如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等,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额度根据学历层次不同有所区别,如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其他资助项目:如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

  综上所述,中小学困难家庭资助标准以及国家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旨在通过多种资助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