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流程

第一步:微信扫码并关注平台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个人中心中列表的个人资料按钮

第三步.填写个人资料并保存,点击签名按钮签订协议


第四步:查看被捐助者信息

        通过登录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的官方网站注册成为爱心人士,完善个人资料并在线签订捐助协议(个人中心)后,即可选择捐助项目(学生捐助、老师捐助、学校捐助、随心捐)进行捐助。如果对捐助流程有疑惑可以通过下面联系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捐助意向,并详细了解具体的捐助方式和要求。捐助协议明确捐助的目的和用途、捐助的金额、物资描述及交付方式、捐助方和受赠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捐助过程合法、规范和透明。

捐助方式

  1. 1、电话联系沟通确认:4001727014/18629610991(微信同号) (田老师)
  2. 2、邮箱联系: tianhezz@foxmail.com
  3. 3、面谈沟通:基金会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汇鑫IBC B座18层)

接收捐赠种类

  1. 1、现金、支票、汇票;
  2. 2、股票、证券、债券;
  3. 3、图书、资料、设备、器材;
  4. 4、房产、遗产、财产及其他有价证券

捐助用途

  1. 1、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对家庭困难学生实施资助;
  2. 2、对家庭情况困难、家庭突遇重大变故的在职教师提供相关帮助与支持;
  3. 3、对办学条件困难的乡村学校给予软硬件设施建设方面的资助支持;

企业捐赠流程

  1. 1.双方沟通捐赠意向;
  2. 2.双方签订《捐赠协议》;
  3. 3.捐赠方支付捐款;
  4. 4.基金会确认捐款到账;
  5. 5.基金会开具捐赠收据;
  6. 6.善款执行反馈;

免税政策

  1. 1.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 2.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