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可申请的补助政策和资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元至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至3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流程:
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学校将资助资金按月或按学期发放至学生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二、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类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贷款利息:
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毕业后的利息由个人承担,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还款方式:
学生毕业后有5年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宽限期结束后,必须每年按合同计划还本付息。
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申请条件: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条件: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对象: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
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申请流程:学生毕业后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
五、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或已经退役的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申请流程:学生入伍时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六、地方性资助项目
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流程:学生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
地方高校专项资助:
部分地方政府或高校设立专项资助项目,如“雨露计划”等,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
资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因地区和项目而异,需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七、校内资助
勤工助学: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方式:学生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得报酬。
申请流程: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参加。
校内奖助学金:
部分高校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资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因高校而异,需咨询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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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