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免一补一改善”是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含城乡公、民办学校)的资助政策,其核心内容及政策文件依据如下:
一、“四免一补一改善”政策内容
(一)“四免”政策
免除学杂费
覆盖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生,无需缴纳学杂费。
免费提供教科书及正版字典
向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免费提供作业本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无需自行购买作业本,由政府统一提供。
免住宿费
仅针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免除住宿费用。
(二)“一补”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
包括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
寄宿生:
小学:每生每年 1250元(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标准,此前为1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 1500元(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标准,此前为1250元)。
非寄宿生:
小学:每生每年 625元(寄宿生标准的50%)。
初中:每生每年 750元(寄宿生标准的50%)。
发放方式:
补助资金由区教育局委托商业银行,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个人银行卡。
(三)“一改善”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
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午餐学生。
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 1000元,资金拨付至学校财政一体化支付系统,用于学生在校期间营养餐,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政策文件依据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
明确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由1000元提高至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至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按寄宿生标准的50%核定。
地方政策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政府、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等发布的政策宣传材料中,均详细说明了“四免一补一改善”的具体内容及标准,与中央政策保持一致。
三、政策特点与意义
全覆盖性:
政策覆盖公办民办学校、所有学段(小学至初中)、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教育公平。
精准资助:
通过“四免”减轻学生基本学习负担,通过“一补”和“一改善”针对性解决生活困难和营养问题。
动态调整:
补助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动态调整(如2024年提高寄宿生补助标准),保障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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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