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申请所需证件和材料:
基础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学生本人对该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签字,无需民政部门盖章。
户口簿: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
特殊群体材料: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复印件,或政府相关查询网页、小程序的截图。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提供记载有申请学生姓名的《低保证》复印件,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若低保证或证明不能体现申请学生姓名,需补充提交《低保证》所有人与申请学生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提供当地政府部门提供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孤儿学生:提供民政部门监制的《儿童福利证》复印件,满18周岁的孤儿可提交儿童福利机构或孤儿住所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
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由县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制发的《烈士证明书》复印件。
其他情况材料: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提供村委、公安、消防或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认定书或救助证明,以及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等。
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供县级以上或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病情诊断书及病历),证明中须显示所患何种疾病并盖医院公章,医生签名。
特困生的条件和标准:
无劳动能力:包括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等。
无生活来源: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如法定义务人符合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等情形之一,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贫困户学生需要提供给学校的资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需在线填写并打印,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相关佐证材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提供上述特殊群体材料或其他情况材料中的一项或多项。
其他材料:如学生社保卡(需激活)、学生本人护照(如有)等。
贫困生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特困生的条件和标准,贫困户学生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给学校?
2025-12-02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