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认定的十二种类型,贫困生12大类,十二类贫困生认定标准,十二类贫困包括哪些人?
2025-11-1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贫困认定的十二种类型及贫困生12大类认定标准如下:

  一、脱贫户家庭学生

  认定依据:经乡村振兴局确认的脱贫户家庭学生。

  特征:家庭已脱贫,但仍可能存在经济困难。

  二、监测户家庭学生

  认定依据:经乡村振兴局确认的监测户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突发严重困难户。

  特征:家庭经济状况不稳定,存在返贫风险。

  三、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

  认定依据: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包括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支出型低收入家庭。

  特征:生活在城镇,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当地城镇困难群众认定标准。

  四、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认定依据: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特征:生活在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五、孤儿学生

  认定依据: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特征:父母双亡,无其他法定监护人。

  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认定依据: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特征:生活在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七、烈士子女

  认定依据:经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的烈士子女。

  特征:父亲或母亲为烈士。

  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认定依据: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特征: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如父母失踪、服刑、重度残疾等。

  九、农村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学生

  认定依据: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学生。

  特征:生活在农村,家庭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十、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认定依据: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特征:家庭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仍较为困难。

  十一、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认定依据: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特征:学生本人为残疾人,或父母为残疾人且家庭经济困难。

  十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征: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不符合上述其他类别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