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款如何抵税?企业做慈善能抵多少税收,慈善捐赠可以抵个人所得税吗
2025-11-03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慈善捐款抵税全解析

  一、企业慈善捐赠抵税规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的公益捐赠,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限额扣除:

  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式: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 = 利润总额 × 12%。

  案例:

  企业A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捐赠50万元,扣除限额为120万元(1000万×12%)。因50万<120万,可全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50万=950万,应纳税额=950万×25%=237.5万(较捐赠前节税12.5万)。

  企业B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捐赠150万元,扣除限额为120万元。因150万>120万,当年按120万扣除,超出30万结转至以后三年内扣除,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120万=880万,应纳税额=880万×25%=220万(较捐赠前节税30万)。

  全额扣除:

  特定灾害或事件:如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全额扣除。

  扶贫捐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捐赠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支出,准予全额扣除。

  重大活动赞助:如赞助北京2022年冬奥会、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允许全额扣除。

  结转期限: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操作要点:

  捐赠后需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票据需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并注明捐赠金额、用途及日期。

  货币捐赠需银行转账凭证或捐赠票据;非货币捐赠需提供公允价值证明(如评估报告)。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凭票据直接扣除已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未扣除部分。

  二、个人慈善捐赠抵税规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限额扣除:

  捐赠额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全额扣除。

  公式: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 = (取得收入 - 其他抵扣项)× 30%。

  案例:

  个人小明当月扣除保险后工资10000元,应税所得为6500元,应缴个税=6500×20%-555=745元。若捐款1000元,应缴个税=(6500-1000)×20%-555=545元(节税200元)。

  若捐款5000元,应缴个税=(6500×70%)×20%-555=355元(因5000元>6500×30%=1950元,按限额1950元扣除)。

  全额扣除:

  捐赠用于特定项目(如北京2022年冬奥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老年服务机构等)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操作要点:

  捐赠后需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票据的,可凭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补充提供捐赠票据。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个人应在纳税年度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3月15日前需预约)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

  三、关键注意事项

  捐赠渠道合法性:

  必须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捐赠。

  直接向企业、个人或非公益性组织捐赠,无法享受税前扣除。

  票据留存:

  捐赠后需索取并留存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票据需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并注明捐赠金额、用途及日期。

  申报时效:

  个人需在纳税年度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

  企业需在纳税年度次年5月31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量力而行:

  捐赠前需评估自身经济能力,避免因捐赠影响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