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供养学生的标准
农村特困供养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无劳动能力: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无生活来源: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认定标准。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特困人员。
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70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农村特困家庭供养学生的认定
农村特困家庭供养学生的认定,主要依据家庭经济状况和是否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在认定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等因素。
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所需证明材料
农村特困供养学生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经济状况声明:
详细陈述家庭经济状况的声明书。
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残疾证明(如适用):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复印件(针对残疾学生)。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手续:
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其他证明材料:
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等。
特困人员认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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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