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低收入学生是什么?是否其他低收入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什么意思
2025-10-2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其他低收入学生”通常指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推送的低收入家庭学生群体,这类家庭未完全达到低保或特困标准,但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而“其他低收入家庭”是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体,涵盖收入边缘家庭和因突发变故陷入困境的家庭。以下是对“其他低收入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详细解释:

  一、其他低收入学生

  定义:

  “其他低收入学生”通常指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推送的低收入家庭学生。这类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未完全达到低保或特困标准,但系统根据其家庭收入、负债等数据判定为需要纳入资助范围。

  认定依据:

  完全依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筛选结果,不涉及学生主动提交的书面证明材料。

  学生需提供系统推送的低收入家庭截图作为佐证,截图需包含家庭人口、收入、负债等关键信息,并加盖相关部门的电子公章。

  特点:

  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特殊类型,资助力度可能小于低保或特困学生。

  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年,次年需重新接受系统筛查更新。

  二、其他低收入家庭

  定义:

  “其他低收入家庭”是指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但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涵盖范围:

  收入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处于当地低保标准1至1.5倍之间,且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家庭。

  特殊困难家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因医疗、残疾等大额支出陷入生活困境,但尚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

  认定条件:

  家庭收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税后拥有的全部货币收入及实物收入之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等。

  家庭财产状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及不动产等其他财产,需符合当地城乡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条件。

  政策关联:

  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低收入人口”对应学生资助中的“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这类家庭的学生可依据政策申请教育资助,如学费减免、助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