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孤儿上大学的政策主要包括“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资助、学费减免、生活费保障及其他资助项目,具体政策内容及资助标准如下:
一、“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资助
资助对象:
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
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残疾孤儿被收养后,符合上述就读条件的,也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从民政部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资金中列支。
申请流程:
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向所在儿童福利机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申请表,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届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非应届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发放方式:
助学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到受助人本人银行账户,具体发放频次由省级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二、学费减免
减免范围:
孤儿大学生可申请减免在校期间的学费。
民办高校参照同类公办高校学费标准予以减免,差额部分可酌情收取。
减免依据:
孤儿身份认定证明。学校根据孤儿大学生的实际人数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
三、生活费保障
基本生活费:
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有基本生活费,由民政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正常的生活开支。
生活补助费:
已被录取的孤儿学生,在本人入校报到当月起,停发原政策规定的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费,用于孤儿学生的基本生活、往返车费、购置文具等日常支出的补助。
四、其他资助项目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大学生可申请。
校内资助:
学校设立的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勤工俭学岗位:
学校优先安排孤儿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地方性资助政策:
部分地区还出台了地方性的孤儿大学生资助政策,如甘肃省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5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5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国家对孤儿上大学政策,孤儿大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对孤儿读大学的政策
2025-10-15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