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餐费补贴与伙食收费标准分析
一、国家基础标准:营养膳食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天 5元,全年按在校时间约200天计算,总补助为 1000元/年。
覆盖范围: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实施方式:补助资金以等值优质食品形式发放,不直接发放现金,确保学生获得营养均衡的午餐。
地方提高标准
部分地区在学校提供午餐时,额外补助 1元/天,即每生每天 6元(中央财政补助5元,地方或学生自费1元)。
案例:厦门市同安区对农村寄宿生按每生每天 10元(全年不超过2000元)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天
6元(全年不超过1200元)补助。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寄宿生生活补助
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 1250元(如和静县)。
初中:每生每年 1500元(如和静县、厦门市同安区)。
覆盖范围:包括脱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 625元(如和静县、厦门市同安区)。
初中:每生每年 750元(如和静县、厦门市同安区)。
覆盖范围:与寄宿生补助对象一致,但补助金额为寄宿生的50%。
三、地区差异与具体执行
按学期发放的地区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期 625元(全年1250元)。
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期 750元(全年1500元)。
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 312.5元(全年625元)。
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 375元(全年750元)。
案例:吴忠市、寻乌县等地按学期发放补助,标准与国家基础标准一致。
提高标准的地区
石渠县:寄宿生每生每年 1700元,非寄宿生小学 500元/年、初中 625元/年。
寻乌县:脱贫户及城镇困难家庭学生中的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期 875元(全年17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 1000元(全年2000元)。
四、伙食收费标准
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由学校按成本收取,多退少补。
案例:海安市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生每餐 11元,初中生每餐 12元(每天两餐),按学期预收,学期末结算。
舒城县:小学营养餐费 300元/生·学期,初中 400元/生·学期。
代收费项目
作业本费:小学 10元/生·学期,初中 20元/生·学期(如舒城县)。
教材费:由省教育厅统一采购,学生免费领取。
五、政策目标与实施效果
保障营养与健康
通过营养膳食补助,确保学生获得营养均衡的午餐,促进其健康成长。
数据: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膳食补助资金超1472亿元,惠及全国29个省份、13.7万所学校、3700多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减轻家庭负担
补助政策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其经济压力,确保不会因贫失学。
案例:和静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寄宿生每生每年 1250-1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 625-750元的伙食补助。
提升教育公平
补助政策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
研究: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调查显示,经常参与公益的学生抑郁倾向降低22%,义务教育补助政策间接提升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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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