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补贴政策及标准解析
一、政策核心目标
国家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及贫困地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改善其营养状况,促进健康成长与学习效率提升。政策覆盖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尤其关注经济困难家庭、低保户、残疾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
二、补助标准与资金来源
国家基础标准
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天5元(每年约1000元)。
资金承担:
国家试点地区(如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地方试点地区(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等):地方财政承担资金,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
地方标准
部分地区在国家基础标准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例如:
新疆阿克苏地区: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在中央补助每生每天5元基础上,再增加2元,达到每生每天7元。
福建南安: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
厦门同安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按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元(每生每天10元)标准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每生每天6元)标准补助。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社会捐赠等。
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定期公示、接受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或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
三、补助对象与范围
补助对象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覆盖:
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低保户、军烈属子女、残疾家庭子女、孤儿等);
寄宿制学校学生(部分地区对寄宿生提高补助标准)。
补助范围
覆盖所有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
特殊群体(如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在部分地区也可享受补助。
四、申请与审核流程
申请材料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交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身份证明(如户口本、低保证)等材料。
审核与公示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公示受益学生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上报至上级教育部门审批。
教育部门会同财政、民政等部门复核,确保补助对象真实准确。
动态管理
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实现受益学生人数动态监管。
五、供餐模式与质量管理
供餐模式
食堂供餐:中心校通常实行食堂供餐,科学营养配餐,提高供餐质量。
小伙房供餐:村级教学点可能采取小伙房供餐或其他方式。
课间加餐:部分地区通过课间加餐模式补充营养。
质量管理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材采购、加工制作流程。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和营养评估,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营养。
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持续开展“光盘行动”。
六、政策意义与实施要求
政策意义
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身体素质和学习成绩。
促进教育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实施要求
地方责任:省级财政部门需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确保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资金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或学校公用经费。
监督机制:建立学校、教育部门、社会多方联合监督机制,定期公开经费账目和受益学生信息。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补贴,农村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九年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标准及政策
2025-10-09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