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其核心要点与实施规范如下:
一、捐赠主体与形式
捐赠人范围
包括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可通过慈善组织捐赠或直接向受益人捐赠。例如:
个人:可捐赠现金、物资(如衣物、书籍),或通过经营性活动(如义卖、演出)承诺将部分收益用于慈善。
企业:可设立冠名基金、定向捐赠项目(如资助贫困学生学费),或捐赠本企业产品(需确保质量合格)。
捐赠财产类型
货币:现金、银行转账等。
实物:房屋、车辆、农产品等(需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标准)。
无形资产:股权、知识产权、有价证券等。
经营性收益:如企业通过义演、拍卖等活动筹集资金后捐赠。
二、捐赠的核心原则
合法性
捐赠财产须为合法财产,不得捐赠烟草、毒品、军火等违禁品。
捐赠人需对捐赠财产的质量负责,如捐赠本企业产品需确保合格,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自愿性
捐赠人自主决定是否捐赠、捐赠对象、金额及方式,不受强制。
捐赠协议可约定用途和受益人,但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如近亲属、关联企业)作为受益人。
无偿性
捐赠不得附加回报条件,但可享受税收优惠(如企业捐赠可抵税)。
三、捐赠的流程与规范
选择捐赠渠道
通过慈善组织:需核实组织资质(如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查询。
直接捐赠:适用于特定受益人(如亲友、指定贫困学生),但需注意法律风险(如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的界限)。
签订捐赠协议
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慈善组织应与其约定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用途、交付时间等。
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捐赠人逾期未交付的,慈善组织可要求交付或提起诉讼。
履行捐赠义务
捐赠人应按协议交付财产,如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无法履行,可向民政部门报告并公开说明情况后免除义务。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后,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四、税收优惠与激励措施
企业捐赠
税前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捐赠的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三年扣除。
全额扣除: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可据实全额扣除。
个人捐赠
综合所得扣除:居民个人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综合所得中扣除。
分类所得扣除:在财产租赁、转让等分类所得中扣除的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五、风险防范与注意事项
核实受赠方资质
避免向无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捐赠,防止被骗捐。
警惕个人在朋友圈、微博等平台发起的“募捐”,此类行为可能属于个人求助而非慈善募捐。
监督捐赠使用
捐赠人有权查询捐赠财产管理使用情况,慈善组织应主动反馈。
如发现慈善组织违反协议用途使用捐赠财产,可要求改正或向民政部门投诉。
避免法律风险
不得利用慈善捐赠宣传违禁品(如烟草)。
捐赠实物需符合标准,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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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