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经济困难学生有多少钱,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2025-09-04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高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高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

  平均标准: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2300元。

  分档标准:具体金额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通常分为2-3档。例如:

  一档:3300元/年(针对特殊困难学生,如孤儿、残疾学生等);

  二档:2300元/年;

  三档:1300元/年。

  发放方式:按学期发放,每学期金额为年资助标准的一半(如2300元/年对应每学期1150元)。

  免学杂费政策

  对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

  标准:

  公办高中:按当地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民办高中: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补助,学杂费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可向学生收取。

  示例:宁夏地区对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为800元/年。

  地方性补充资助

  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

  对象:普通高中寄宿制学校住宿的低保家庭学生;

  标准:根据本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学校食堂伙食标准差异,按每生每年500元执行。

  特殊困难学生叠加补助:

  部分地区对孤儿、残疾学生或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次性补助(如2000元/年)。

  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

  覆盖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分档执行。

  免学杂费政策:

  针对原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实现“应免尽免”;

  民办高中学生按公办标准补助,差额部分由学生承担。

  地方政府资助

  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

  部分地区设立专项资助项目,如宁夏对山区九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减免住宿费、课本费并补助生活费;

  苏州市“助学圆梦”项目对普高新生给予2300元/生的慈善助学金。

  动态调整机制:

  资助标准随物价水平、财政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如宿州市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提高至2300元/年。

  学校资助

  校内奖助学金: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特殊困难补助;

  示例:某校对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提供1000-2000元/年的校内奖学金。

  学费减免: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

  社会资助

  企业/团体捐赠: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如苏州银行累计向慈善爱心基金池捐赠3272万元;

  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通过“2元慈善爱心行动”累计捐赠267.68万元。

  公益项目支持:

  慈善总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组织通过“助学圆梦”“爱立方”等项目提供资助,如苏州市2025年暑期发放助学金229万元,资助学生78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