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低保的孩子在学校有什么补助?家里有低保证的在学校享受什么政策
2025-08-2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低保家庭的学生在学校可享受以下补助和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持有办园许可证的普惠性幼儿园中,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家庭儿童、残疾幼儿、烈士子女、孤儿、特殊困难家庭儿童等。

  资助标准:

  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半个月以上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部分地区对脱贫户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也有相应的资助标准,如每生每学期75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和课本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免除学杂费,并免费配备教科书。

  生活补助: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50元。部分地区对脱贫户、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城镇困难家庭学生增加500元/生/年。

  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即小学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75元。

  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天5元的营养改善计划(按学年195天计算,全年975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可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脱贫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补助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执行。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至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可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五、高等教育阶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和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

  补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

  地方政策:

  部分地区对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供一次性入学救助金,如山东省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并被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大学新生,可申请一次性入学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金额不低于4000元。

  还有一些地区对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如磴口县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或孤儿大学生,本科学生每学年资助6000元,专科(高职高专)学生每学年资助6000元。

  六、其他补助

  工会助学:部分地区工会组织会开展“金秋助学”等活动,对困难职工及低收入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助学补助和勤工俭学补贴。

  特殊教育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幼儿)提供每日三餐或每日一餐的补助,标准因地区和学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