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学生的优惠政策
农村低保户学生可以享受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链条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支持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
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
新生入学“滋蕙计划”资助: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获得新生入学“滋蕙计划”资助,就读本省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农村低保学生的贫困类型
农村低保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以下九类: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孤儿学生;
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残疾人子女;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贫困家庭学生。
农村低保户学生有什么优惠政策,农村低保学生属于什么类型的贫困
2025-08-26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