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大学有哪些补助政策,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2025-08-2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可享受的补助政策涵盖“奖、助、贷、免、勤、补、减”七大类,具体政策如下:

  一、奖学金类

  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二、助学金类

  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筑梦奖学金:部分地区或高校设有筑梦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

  三、助学贷款类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还款政策: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学费减免与补偿类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师范生公费教育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如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五、勤工助学与校内资助类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六、新生入学资助类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予以资助。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助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到校报到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录取阶段院校500元、省外录取院校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