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资料及还款时间说明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需明确贷款金额、用途及还款计划。
身份证明: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书面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如村委会、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续贷特殊要求
续贷学生需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并在线填写一份200字以内的续贷声明,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内容需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续贷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系统维护本人信息。
材料真实性承诺
学生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学校学工部或专门机构会统一管理并初审材料,再通过院系审查,最终由学生处报送经办银行审核。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核心区别
申请地点与流程
校园地贷款:入学后通过学校申请,需经学校初审、省级资助中心审核、银行审批,流程较长(约入学后3个月完成)。
生源地贷款: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凭录取通知书即可办理,手续简便(约1个月完成)。
贷款期限
校园地贷款:原政策最长不超过10年,2025年最新政策已统一为最长不超过22年(与生源地贷款一致)。
生源地贷款:最长不超过22年,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
还款时限
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无需偿还本金。
毕业后还款:
宽限期:毕业后5年内为还本宽限期,仅需偿还利息。
正式还款:宽限期结束后,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
特殊政策: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期间不计罚息、不收复利。
还款日与结息日
常规还款: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还款期,贷款到期日为8月31日的合同需在该日期前结清,到期日为9月20日的合同以合同约定为准。
提前还款:
每月15日(含)前提交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
每月15日后提交申请,还款日顺延至次月20日。
10月16日至12月15日提交申请,统一以12月20日为还款日。
三、还款注意事项
逾期还款后果
逾期利息将计算至实际还款日,且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连续逾期可能导致银行拒绝办理信用卡、影响房贷利率,甚至影响个人事业发展单位的评优和晋升资格。
还款方式
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
通过网银充值、委托他人转账等方式在《借款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支付宝将于扣款日(还款日次日,通常为21日凌晨)自动划扣。
信息变更
毕业后选择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需在每年7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学校助学贷款需要什么资料?学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助学贷款什么时候还
2025-08-2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