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还款指南
一、申请条件
国籍与身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及必要生活费。
学籍与信用: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校生,无违法违纪行为,当年未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申请流程
1. 首次申请(首贷)
注册与登录:
访问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选择“高校助学贷款”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
填写申请表:
登录系统后,点击“贷款申请”,填写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总金额为100的整数倍)、贷款年限(剩余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并提交申请。
打印材料:
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提交材料:
将以下材料交至所在学院负责贷款的老师: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填写完整并签字)。
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审核材料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至省级资助中心。
签订合同:
等待学校通知,签订贷款合同(通常为10月底)。
2. 续贷申请
线上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点击“贷款申请”,填写续贷声明(描述本学年学习、思想情况,不超过200字),提交申请。
远程办理:
续贷学生可通过系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使用支付宝APP或平安口袋银行APP完成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无需现场办理。
提交材料:
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后交至学院(部分学校可能无需纸质材料)。
三、贷款发放与使用
发放时间:
贷款资金通常于每年11月中下旬发放至学校账户,学校扣除学费、住宿费后,剩余资金退还至学生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
使用范围:
贷款资金仅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及必要生活费,不得挪作他用。
四、还款方式与政策
1. 还款方式
到期还款:
在贷款到期日3日前一次性还清全部本息。
按期还款:
在约定还款日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个人国家助学贷款专用账户,代理银行自动划收。
提前还款:
申请时间:每月(不含11月)1日—10日提交申请。
充值时间:申请月11日—20日完成充值。
扣款时间:申请当月的20日。
状态查询:次月初登录系统查询贷款状态(“已结清”表示还款成功)。
利息计算: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不加收其他费用。
部分还款:次数不限,按剩余本金计息。
安全工具:需开通“手机交易码+动态口令”或“手机盾”。
2. 还款政策优惠
免息政策:
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额免除,由财政补贴。
本金延期偿还:
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经自主申请,2025年应还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
3. 还款流程
毕业确认:
毕业离校前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还款协议。
继续贴息(如继续攻读学位):
需向学校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
还款操作:
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登录后点击“贷款管理”,选择“我的贷款”进行还款。
支付宝/云闪付: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查询还款信息后支付。
代理银行APP:签约交通、招商、平安银行的学生,可通过对应银行APP搜索“助学贷款”模块还款。
五、注意事项
逾期还款危害:
罚息:逾期金额按正常利率的130%计收罚息。
征信影响:逾期记录将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影响房贷、车贷等金融服务。
法律责任:严重违约者将承担法律责任,相关信息可能通过媒体公布。
联系方式变更:
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个人信息,确保银行能联系到您。
防骗提醒:
所有资助项目及助学贷款办理全程零收费,警惕“先汇款”“索要银行卡密码或短信验证码”等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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