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助学贷款,天津贫困生助学金,天津生源地助学贷款
2025-07-3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天津市国家助学贷款、贫困生助学金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5年最新版)

  一、天津市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户籍不限,但需为高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学生。

  贷款额度与利率: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

  利率执行LPR5Y减70个基点,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

  申请流程:

  首次贷款:

  登录中国银行APP或前往高校资助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还款用银行卡复印件(如农行借记卡)。

  高校审核材料后,银行发放贷款至学生账户。

  续贷:

  登录中国银行APP或高校资助中心系统,提交续贷申请,更新个人信息并填写续贷声明。

  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至学生账户。

  还款规则:

  毕业后5年为还本宽限期,期间仅需偿还利息。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自毕业当年起自行承担利息。

  二、天津市贫困生助学金

  适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以下13类特殊群体: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残疾人(含学生与监护人)。

  其他低收入人口(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助标准:

  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划分为三个等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档。

  申请流程:

  提交材料:

  学校开具的思想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等方面的书面证明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明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天津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评审与公示:

  年级评审小组进行困难学生等级认定。

  学校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评审,报学校党委审批后公示。

  发放方式:

  按学期评定和发放,每学期初由学校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三、天津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天津(研究生共同借款人户籍可在本市范围内)。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

  贷款额度与利率: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

  利率执行LPR5Y减70个基点,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

  申请流程:

  首次贷款: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携带双方户口簿)。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信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签订《借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APP,更新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提出续贷申请。

  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完成远程签约。

  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受理证明,开学后交予高校录入回执。

  还款规则:

  毕业后5年为还本宽限期,期间仅需偿还利息。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自毕业当年起自行承担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