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学业贷款怎么申请流程?天津助学贷款怎么办理,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需要哪些什么?
2025-07-3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天津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条件

  学籍要求

  被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批准设立、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户籍要求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天津市(对于研究生以上申请学生,共同借款人户籍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即可)。

  家庭经济状况

  本人及家庭的经济状况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支出。

  其他条件

  当年未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与借款学生关系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若借款学生父母因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若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年龄要求

  当共同借款人并非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他条件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若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并需提供能够证明相互监护关系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

  首次贷款

  注册登录: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

  提交申请:在线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签字确认。

  现场办理:

  携带材料: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携带双方户口簿)。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原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未预申请学生需提供)。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滨海新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室)。

  签订合同:现场审核材料后,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受理证明》。

  续贷

  线上办理: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APP,更新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完成远程签约。

  线下办理:若需更换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高校回执录入

  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于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信息,逾期未录入视同放弃贷款申请。

  四、所需材料清单

  首次贷款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携带双方户口簿)。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未预申请学生需提供)。

  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若需更换共同借款人,需携带新的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