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福建省助学贷款流程,福建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2025-07-28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福建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2025年最新版)

  一、福建助学贷款资格认定(首贷必看)

  1. 认定对象

  适用人群:从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福建省生源,厦门市学生无需资格认定,直接申贷)。

  关键条件:

  学生本人及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优先覆盖特殊困难群体(如脱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

  2. 认定时间

  2025年认定周期:6月6日-9月10日(与贷款申请时间一致)。

  3. 认定流程

  操作步骤:

  下载“闽政通”APP:使用学生本人身份证信息注册并登录。

  进入“福建智慧资助”模块:搜索“福建助学”或直接访问模块。

  填写认定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家庭人口、特殊困难证明等)。

  就学信息(录取院校、专业、学制等)。

  上传证明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脱贫家庭证明等,非必传但可加快审核)。

  提交并等待审核:

  审核结果通过“我的”-“审核进度”查询,显示“经办银行已受理”即完成认定。

  4. 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虚假信息将导致认定失败,并影响后续贷款申请。

  时效性:认定通过后需在9月10日前完成正式贷款申请,否则需重新认定。

  二、福建助学贷款申请流程(首贷+续贷)

  1. 首贷申请流程

  (1)选择贷款银行

  可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

  选择建议:

  国家开发银行:覆盖范围广,需线下面签(适合首次贷款且对流程不熟悉的学生)。

  福建农信/邮储银行:全程线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适合熟悉手机操作的学生)。

  (2)各银行申请流程

  ① 国家开发银行

  材料清单: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系统生成并签字)。

  流程:

  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系统(PC端:https://www.csls.cdb.com.cn)。

  注册账号,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携带材料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合同面签(需共同借款人陪同)。

  高校录入回执后,贷款发放至学校账户。

  ②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

  材料清单:

  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原件拍照上传)。

  流程:

  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

  进入“助学贷款”模块,上传材料并签订电子合同。

  资助中心在线审核,通过后放款至高校账户。

  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

  材料清单:

  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原件拍照上传)。

  流程:

  下载“华安助学APP”或使用“华安助学小程序”。

  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完成电子签章。

  资助中心在线审核,通过后放款至高校账户。

  2. 续贷申请流程

  (1)国家开发银行

  流程:

  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学生在线系统(PC端:https://www.csls.cdb.com.cn)。

  选择“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简要说明学业进展及贷款需求)。

  通过APP完成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线上签约。

  高校录入回执后,贷款发放至学校账户。

  (2)福建省农村信用社

  流程:

  关注“福建农信微金融”微信公众号,进入“悦·生活”-“助学贷款”。

  登录账号(身份证号),选择“续贷申请”并提交。

  资助中心在线审核,通过后放款至高校账户。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

  流程:

  登录“华安助学”小程序,点击“回执确认”。

  填写高校账户信息,上传盖章后的《高校回执》。

  审核通过后,贷款发放至指定账户。

  三、福建助学贷款所需材料清单

  1. 首贷材料

  学生本人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银行仅需拍照上传)。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银行仅需拍照上传)。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共同借款人材料(国家开发银行需线下提交):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

  其他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系统生成并签字,国家开发银行专用)。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非必传但可加快审核)。

  2. 续贷材料

  学生本人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银行仅需拍照上传)。

  《高校回执》(需高校盖章,邮储银行专用)。

  其他材料:

  续贷声明(国家开发银行需提交,简要说明学业进展及贷款需求)。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资格认定未通过怎么办?

  A:可补充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后重新提交,或联系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协助审核。

  Q2: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无法提供,可由其他近亲属或年满18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

  Q3: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A:本专科生最高20000元/年,研究生最高25000元/年,具体额度由高校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核定,优先用于覆盖学费和住宿费。

  Q4: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A: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自行承担,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Q5:省外就读学生如何申请?

  A:省外学生可直接在就读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办理校园地贷款,流程与省内学生一致。

  通过以上指南,您可顺利完成福建助学贷款的资格认定、申请及续贷操作。如有疑问,建议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局或银行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