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2025年最新版)
一、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甘肃省内;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基本费用;
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如高校助学贷款或金融机构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
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若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年龄25-60周岁)担任;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甘肃省内;
未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借款学生未满16周岁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并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特殊情况
专升本、研究生新生需先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提交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续贷学生若共同借款人变更,需先办理变更手续再申请续贷。
二、申请流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贷申请
线上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导出申请表: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现场办理: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
学生身份证原件;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
《申请表》原件;
户口簿原件(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携带双方户口簿);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线导出并签字)。
签订合同:现场审核通过后,签订电子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续贷申请
远程办理(推荐):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通过支付宝或平安银行APP完成人脸识别;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受理证明》。
现场办理: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回执录入
学生到校后,将《受理证明》交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高校于 10月10日前 完成电子回执录入,逾期未录入视为放弃贷款。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流程
向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高校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回执录入
高校统一录入电子回执,无需学生单独操作。
三、贷款发放时间
生源地贷款
贷款学生开学报到后,高校完成回执录入;
2025年全省贷款分批发放,优先发放完成回执录入的学生贷款,预计 9月至11月 完成全部发放。
校园地贷款
发放时间通常为 11月至12月,具体以高校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提前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办理时间
生源地贷款: 2025年7月2日至9月30日(部分地区分阶段受理,如庄浪县首贷时间为7月28日至9月30日);
校园地贷款: 2025年9月至11月(具体以高校通知为准)。
诚信还款
毕业后5年为还本宽限期,期间仅需偿还利息;
逾期还款将影响个人征信,需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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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