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全流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学生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等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甘肃省;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基本学习、生活费用;
当年未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
原则上为学生父母,若父母残疾、患病等丧失劳动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担任;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甘肃省;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申请流程
首贷学生(首次申请)
注册登录:访问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
填写申请信息: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贷款金额及期限,导出并打印《申请表》,首贷学生需签字确认。
现场办理: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学生身份证原件;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户口簿原件(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携带双方户口簿);
《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签订合同:现场签订《借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高校录入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高校于10月10日前在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
贷款发放:贷款资金将于9月至11月分批发放至高校账户,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发放至学生支付宝账户。
续贷学生(已申请过贷款)
线上远程办理(推荐):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APP,选择“续贷申请”;
填写续贷声明(简要说明学习情况),提交申请;
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完成身份认证;
审核通过后,打印《受理证明》及贷款合同。
线下办理: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签订合同后,领取《受理证明》。
高校录入回执:同首贷学生流程。
三、登录入口与系统功能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sls.cdb.com.cn
功能:
贷款申请:首贷学生注册后填写信息,续贷学生提交续贷声明;
合同签订:首贷学生现场签订,续贷学生线上签订;
还款管理:查询还款计划、提前还款或申请延期;
信息变更:修改联系方式、就学状态等关键信息;
合同与回执管理:查看贷款合同状态,下载《受理证明》。
安全提示:
通过官方渠道访问,避免仿冒网站;
首次登录需绑定身份证号与预留手机号,接收动态验证码;
支持“人脸识别+短信验证”双因子认证。
“国家助学贷款”APP
下载方式: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国家助学贷款”或扫描官方二维码下载。
功能:与在线系统一致,支持手机端操作。
四、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
全省受理时间为 2025年7月2日至9月30日,具体时间以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材料真实性
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虚构信息将取消资助资格。
回执录入截止时间
高校需在 10月10日 前完成回执录入,逾期将影响贷款发放。
利息与还款
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毕业当年起需自付利息,毕业后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逾期还款将影响个人征信。
咨询渠道
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用于还款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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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