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校助学贷款,河北省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河北省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2025-07-22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河北省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与流程(含农村信用社渠道)

  一、申请条件

  (一)基础条件

  国籍与户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河北省内县(市、区)。

  学籍要求: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及基本生活费支出。

  信用记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未获其他贷款:当年未申请其他金融机构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身份要求: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若父母因残疾、患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

  年龄要求:非父母或监护人时,共同借款人需年满18周岁。

  户籍要求: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需与学生同在本县(市、区)。

  二、申请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渠道

  注册登录:访问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申请表:在线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同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签字。

  现场办理:

  首次申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申请表》及《认定表》(如需)到户籍所在县级教育部门现场办理。

  续贷申请:

  远程办理:登录系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用指定APP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提交申请。

  现场办理: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高校回执确认: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码到高校报到,高校资助部门于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信息。

  (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渠道

  注册登录:访问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slms.hebnx.com:10001/slms/#/glogin),完成注册并填写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学业及贷款申请信息。

  填写申请表:导出并打印《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签字确认。

  现场办理: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申请表》及《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农信社网点办理。

  网点核对资料后,协助办理后续手续,包括建立客户信息、办理借记卡、签订征信查询授权书等。

  高校回执确认:

  省内高校:高校资助部门直接录入回执信息。

  省外高校:学生将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告知高校资助部门,由其录入信息。

  贷款发放:银行接收到回执信息后,将贷款发放至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和高校指定收款账户。

  三、关键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

  国家开发银行:7月15日至9月20日。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7月15日至10月20日。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利息承担:

  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部门承担,毕业后由学生本人承担。

  征信影响:贷款信息和违约信息将被录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未来生活和工作。

  咨询渠道: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热线: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