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河北省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河北省助学贷款申请详细流程
2025-07-22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河北省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办理时间及详细流程

  一、申请条件

  学生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等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校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当年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

  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若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或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二、办理时间

  国家开发银行:2025年7月15日至9月20日。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2025年7月15日至10月20日。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具体办理时间,避免错过截止日期。

  三、详细申请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渠道

  注册登录

  访问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签字。

  现场办理

  首次申请: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申请表》及《认定表》(如需)到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续贷申请:

  远程办理:登录系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用指定APP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提交申请。

  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高校回执确认

  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码到高校报到,高校资助部门于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信息。

  (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渠道

  注册登录

  访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slms.hebnx.com:10001/slms/#/glogi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签字确认。

  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申请表》及《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农信社网点办理。

  网点核对资料后,协助学生办理后续手续,包括签订合同、建立客户信息、办理借记卡等。

  高校回执确认

  省内高校:高校资助部门直接录入回执信息。

  省外高校:学生将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告知高校资助部门,由其录入信息。

  四、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首次申请需准备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申请表》及《认定表》(如需)。

  续贷申请需准备身份证原件、《申请表》。

  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并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回执录入

  高校回执信息录入是贷款发放的关键环节,学生需确保高校及时录入信息,避免影响贷款发放。

  咨询渠道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热线:96369。

  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或当地教育局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