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考上大学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该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无需抵押或担保,具体申请流程和额度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身份:
被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持完成学业。
当年未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
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若父母因残疾、患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借款学生为孤儿时,共同借款人为其监护人或自愿担任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若借款学生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二、申请流程
1. 办理时间
现场受理与远程受理:每年7月14日(周一)至9月19日(周五)的工作日。
分阶段办理(部分地区):
第一阶段(7月14日—8月10日):在校大学生续贷、首贷。
第二阶段(8月11日—9月19日):大学新生首贷。
2. 办理地点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房县在市民之家A栋1楼,郧阳区在实验中学校园内教育局办公地)。
3. 申请方式
续贷学生:
优先远程办理: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提交申请,使用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APP完成人脸识别身份认证。
现场办理:若无法远程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现场签订电子合同。
新贷学生(首次申请):
网上申请:登录系统填写《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同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现场办理: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等材料共同到场办理,签订电子合同并领取《受理证明》。
4. 高校回执确认
学生入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交予高校资助部门,高校需在10月10日前完成电子回执录入,确认学生欠缴费用(学费与住宿费之和)。
三、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资金用途:优先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注意事项
预签合同:所有借款学生(含新贷、续贷)签订的电子合同为预签合同,需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后方可放款。
账户配置:签订合同后,系统自动配置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资金发放、划付和回收。
材料真实性:提供的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共同借款人需符合条件。
咨询渠道:可通过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或湖北省学生资助网查询具体信息。
湖北省考上大学怎么申请贷款?大学生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多少额度
2025-07-21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