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学业贷款怎么申请,湖南学业贷款怎么申请流程,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2025-07-18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全流程指南(2025年最新版)

  一、申请时间与受理部门

  集中办理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工作日),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9月30日。

  受理部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醴陵市教育局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厅)。

  二、申请条件

  学生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如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

  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无年龄限制);若父母因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若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需为其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需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特殊情况:

  若借款学生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并需提供相互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用于现场审核身份。

  户口本原件: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需在同一户籍所在地。

  录取通知书(非大一或研一新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明学生身份及入学资格。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并导出,需学生本人签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提供):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作为困难认定依据。

  续贷:

  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

  线上续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总结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助学贷款帮助,字数在50-200字以内,审核通过后线上签订续贷合同。

  四、申请流程

  注册与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

  点击“贷款申请”,填写贷款金额、年限、申请原因等信息,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

  首次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签订《借款合同》。

  续贷:

  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申请表》即可签订续贷合同。

  远程办理: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直接线上签订续贷合同,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贷款审查后,学生收到回执验证码短信,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

  高校确认回执:

  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码前往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

  若学生未按时提交《受理证明》或高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信息,贷款合同无效。

  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将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剩余资金留存在学生的助学贷款指定账户中,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看进度。

  五、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学年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贷款期限:

  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还本宽限期为5年(即毕业后5年内只需偿还利息,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行偿还利息。

  六、注意事项

  诚信还款:

  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切实履行还款义务。

  逾期记录将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影响未来信用卡、房贷、车贷等金融信贷业务申请。

  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信息变更:

  若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

  若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或学籍信息发生异动(升学、休学、退学等),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

  政策咨询: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30)。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可通过当地教育局官网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