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吉林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2025-07-17    发布人:西安市天禾助学慈善基金会

  吉林省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涵盖线上与线下多种渠道,需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还款,逾期将影响个人征信。以下是具体还款方式与流程:

  一、还款方式

  线上还款

  支付宝APP

  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

  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查询还款账单。

  支持“全部结清”或“部分还款”(部分还款金额需为500元整数倍),确认后通过支付宝支付。

  云闪付APP

  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或【提前还款】。

  输入身份证号查询账单,支持“全部结清”“按单笔合同清算”或“部分还款”(金额需为500元整数倍)。

  确认还款方案后,通过云闪付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选择“校园地助学贷款”。

  点击“提前还款申请”,选择需还款的合同,提交申请后通过支付宝、云闪付或线下POS机完成还款。

  线下还款

  前往就近的县区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还款。

  注意:需提前咨询当地资助中心是否提供线下还款服务。

  二、还款流程

  正常还款

  利息偿还: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需自行承担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需在此前将利息存入指定账户。

  本金偿还:自毕业第4年起,每年12月20日前偿还本金及利息,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剩余本金。

  按月还款(部分合同):

  2021年签订合同的学生:自毕业之日起按月还款,每月1日银行自动扣款。

  2022年及以后签订合同的学生:自贷款贴息截止日起按月还款。

  提前还款

  每月1-15日(11月除外)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需在当月20日前还款。

  16日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需在次月20日前还款。

  提前还款无金额下限,但部分还款金额需为500元整数倍。

  延期还款

  适用场景:毕业后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学生,可申请延期还款并续享财政贴息。

  操作流程:

  拿到录取通知书后,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发起再贴息申请,上传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等资料。

  提交至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经办银行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等事项。

  注意: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如2022年及以后签订合同的学生需在9月5日前申请),否则自毕业起产生的利息需自行承担。

  三、特殊政策

  免息政策

  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操作:无需申请,银行直接办理,免息范围内的利息不再展示。

  本金延期偿还

  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不计罚息和复利。

  操作: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申请,无需银行审批,即日生效。

  注意:延期后的还款日为2026年的同月同日,若延期日超过合同原定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

  四、注意事项

  征信影响

  逾期还款将被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未来贷款、信用卡申请及就业。

  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严重违约者将被公开违约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

  还款提醒

  学院或银行会在毕业前提醒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还款协议。

  建议设置还款提醒,避免因遗忘导致逾期。

  咨询渠道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联系辅导员或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获取具体指导。